周火林和李维波两人于2013年3月14日一4月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给无资质包工头张策在工地做不锈钢电梯套和地角线。4月2日一5月3日张策在接了南京市中建熙元府项目,安排我和李维波过去做不锈钢线条和地角线。此项目由无资质包工头韩系辉非法转包给张策,并在其间韩糸辉安排进入南京市多个工地工作,每个工地工作1一4天。知道他们都没公司后担心工钱不好结提出离职后没给工钱,只拿到由韩系辉签字的工资结算单(20143元)。由于每个工地做工时间短并分布在不同区域住建局不好管。起诉至南京市法院由于无法提供韩系辉为南京常住人口被驳回。起诉至原告户籍地,法院让到工作所在地或者被告户籍地起诉。问下怎样才能快速拿到工资?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3-06-07 23: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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