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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一家公司入职了不到两个月,原定岗位为督导,工作地点宁波,实习期3个月。总公司在杭州,安排去总公司学习半个月后就可回宁波。然后因诸暨的一个项目负责人离职,需要人去顶替工作20天,于是安排我去,原本拒绝,但经过妥协去了,实际去诸暨工作一个月。按照原定及协商的是回到宁波继续工作。时间到后又强制要求要去杭州,上海,深圳,南京长期工作。(因我个人家庭原因从面试开始从头到尾明确表示只能在宁波工作,最多接受偶尔出差)。我明确拒绝,但公司一直也不给我明确的工作安排,导致被拖了约一周,发了一个通知:说我旷工6天,且要求我2天内回总部配合工作安排否则辞退! 我决定最终是离开公司但是我想争取我的权益

浙江省-宁波市 劳动争议 2023-06-07 23:37:03
用户:139*****307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3-06-07 23:39:15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可点击我头像进行电话或一对一咨询,为您提供详细法律服务方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36人

    回复于2023-06-08 09:21:49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61人

    回复于2023-06-10 21:24:40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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