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私人聘请了一位67岁的退休人员来养鱼,平时会让他帮忙修剪树枝,前几天在没有任何人指示的情况下,他主动去处理鱼池旁树上的枯枝(担心掉下来砸到人),他起初试图用一根竹竿去把枯树枝弄下来,发现不行后,竟然将竹竿搭在树干上,他自己抓着竹竿爬上去处理枯枝(5米左右高),下来的时候由于竹竿上部受力过大断裂,掉下来受伤了。经过送医检查,左侧骨盆有骨裂,肺部有挫伤,已住院一周,他家人不愿用医保,医药费是我们全额垫付(没有给他买保险)。目前花费了1万5左右。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医药费这些是该我们自己付吗?他本人也有很大的过失,属于操作不当,应该他本人要负一定的责任吧?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3-06-05 15: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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