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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拆迁小区的供暖和供凉使用的是中央空调集中供暖,空调主机由建成时业主集体出钱购买,使用电工作,平常由物业公司收取固定制暖费制冷费,现在空调主机坏了,现在业委会,物业,村委踢皮球,产生以下疑问:1、这个空调主机属于公共设施吗,其收取的费用按照物业条例算是公共性收支吗,业委会需要公布这笔费用收支明细吗;2、这个坏了,应该是谁来维修。

河南省-三门峡市 其他 2023-05-30 22:47:25
用户:138*****990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3-05-30 22:51:54

    属于公共设施 ,收取的费用除了交空调的电费以外 ,其他的可以用作维修费用 ,不能多收的 ,如果还有结余 就应当作为其他月份的空调电费 ,坏了 由物业收取的制冷费 扣除已经缴纳的电费以外的结余部分来维修 ,如果没有结余 ,那么 由全体业主承担 ,这个必须提前告诉你们 ,这空调的制冷费和制暖费物业是没有权利收取的 ,物业收取只是代为缴纳电费 ,不能有结余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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