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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多少呢?

江苏省-南京市 合同纠纷 2023-05-30 12:31:42
用户:188*****229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3-05-30 12:45:32

    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来分析,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律师回复2023-05-30 12:45:41
    我是南京律师
  • 回复于2023-05-30 14:45:58

    如果本人无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过错用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96人

    回复于2023-05-30 15:40:00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律师回复2023-05-30 15:40:08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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