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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作为案件受理机关进行咨询的。想问一下,上级税务稽查机关已经立案的事项,信访人还走信访途径了,本级税务机关又受理了,按正常来说,本级税务机关应当不予受理,但是因为已经将已受理的资料录入系统无法更改,该怎么进行后续处理,答复意见书或者结案报告又该怎么出具。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3-05-29 21:26:17
用户:187*****126
律师回复(2)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6人

    回复于2023-05-29 21:33:32

    写明目前受理机关和程序,说明通过这些途径已经能够解决,你们再受理可能不合适。

  • 回复于2023-05-29 22:10:24

    你好,本人有税务师证书,可以点击我头像电话咨询,为您提供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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