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971人
回复于2023-05-29 19:02:40
委托律师处理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月帮助106人
回复于2023-05-29 19:12:57
你好,根据刑诉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05-30 09:06:59
你好,你这个已经超期了,建议你联系律师处理。
月帮助82人
回复于2023-05-31 09:40:12
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情况才能针对性的建议,如需案件委托或者案件指导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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