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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未满18周岁,在奶茶店做兼职,在4月30号的时候,已经到达上班地点,由于身体原因无法上班,跟老板请假,老板说要按旷工处理,扣除三倍的工资,跟老板商量扣除当天的工资,然后直接离职,老板又不同意,说排班已经排了,如果直接不上班,排班的时长照样按三倍的薪资扣除,到了发工资的时间,发消息给老板,老板的意思是薪资已经跟扣除的工资抵消了,意思就是我四月份的工资一分没有 我想问一下,这种的情况是合理的吗?

福建省-福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5-16 16:43:37
用户:185*****226
律师回复(5)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3-05-16 16:48:07

    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家大队投诉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17人

    回复于2023-05-16 16:48:34

    你好,建议你打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05-16 16:49:35

    你好,这个情况是不合理的,建议你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49人

    回复于2023-05-16 18:38:37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007人

    回复于2023-05-17 23:17:43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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