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签的合肥国企外派巴基斯坦的工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工资7.5k,转正后1.7k〔其中包括部分绩效组成〕。但是扣除绩效等部分,试用期工资还是不是转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这是不是违法呢,可否仲裁? 其次全年无休,至少我可以要周末加班工资吗?然后让公司出示考勤记录〔我只有部分上班聊天记录,公司常态是没有周末连轴转的〕我只签了国内岗位的工资合同4k,试用期和转正都是按照单位制度发放,这算签了劳动合同吗? 回国休假后公司不给我安排工作,还想我自付单位及个人的社保这对吗还是他们应该给我支付待岗工资?且在我待业在编期间停了我的医保。公司给我们买工作服未告诉我要3000元说一年离职需赔钱,合法吗
江西省-萍乡市
劳动争议
2023-05-15 2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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