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3.29在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岐西新村东大街41号(岐西珠江一号公馆)和顺联物业租赁有限公司还有佛山市房鑫鑫信息有限公司分别签订退定金协议和服务费退款协议,两份协议分别退款一万元,总共两万元,当天收到佛山市顺联物业租赁有限公司退还的定金,但服务费退款协议规定是签订时间的45-90天内退至指定账户,但到了规定时间内却迟迟不按协议退还服务费。
本人手上有所有与对方签订的单据证据,协议。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佛山市房鑫鑫信息有限公司吗?
广东省-佛山市
经济金融
2023-05-15 2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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