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发生在广州市越秀区
2.我于2023年3月7号入职一家公司,到2023年5月6号被迫离职,一共2个月时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缴纳社保,我于5月5日给公司用ems发了一封被迫离职通知书。但是我在3月7日入职时签了一份《薪资结构明细与制度》,制度上明确表示离职前一个月要和公司递交离职报告,并做好交接。但是这份协议上没有日期和公司盖章。是否会影响我进行劳动仲裁?
3.我的诉求是我上个月的工资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半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5-09 1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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