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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单位财务经理,单位的租房合同是我联系房东签订的,房租支付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经理提交的借款,租房合同约定,房租税金由承租方承担,我去税务局代开了发票,垫付了税金,之后将垫付款的微信截图,还有缴纳凭证给了人力资源部经理进行了报销,之后将税金支付给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在人力资源部经理说我违规,这个税金不给我,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我能要回钱么,税金1065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经济金融 2023-05-04 09:19:22
用户:139*****527
律师回复(1)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6人

    回复于2023-05-04 11:05:15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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