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25年工龄的尿毒症员工,每周要透析三次,已休完2年的病假(病假期有1000多的工资+买五险一金),厂里曾试探性地提出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按病假工资补偿,我们拒绝说按平均工资的。
现厂里再次提出一次性补偿我们3万,我们觉得太少!(但我们调不出病假前12个月的工资数据,我们根据发到工资卡的,估算最少有3500元/月)。
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回复厂里呢,直接提出按3500会不会太高了?(我们最终目的是想拿到一笔按3500不相上下的补偿金+配合办理提前退休),所以是不想走法律程序的,因为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对我们家庭来说都比较大。另外除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还有其他赔偿可申请吗
广东省-惠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4-28 0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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