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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发生的时间是2023年4月26日,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万达广场4号门,我租了一个门面门口的摊位,合同签了才一个月不到,我营业了10来天,房东门面突然转让出去,房东说不让我做了,但是我们合同签的是1年,房租交的是半年,我搞这个地摊一共话费,近5万元,房东不让我做了,我可以申请赔偿我搞这个地摊的所有损失吗'?而且我现在平均每天营业额近800块,已经做了半个月,生意基本稳定,一个月净利润能达到1万元以上

四川省-内江市 合同纠纷 2023-04-27 20:32:13
用户:187*****020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3-04-27 20:38:04

    您好,可以赔偿损失,但所有损失一般不会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回复于2023-04-27 20:39:35

    房东承担所有损失 ,这属于房东违约 ,他转让没问题 ,他转让不影响你们合同继续履行 ,如果房东个人解除租赁合同 ,那么 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包括且不限于 搬迁费用 装修费用 营业额损失等等所有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32人

    回复于2023-05-01 23:04:07

    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情况才能针对性的建议,如需案件委托或者案件指导可一对一或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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