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年前,事件人员代称为甲乙丙三人,丙是我的父亲,我父亲和亲戚一同经营了一家铁厂,然后我家在村里还有一个厂房而盖厂房那块地是从乙的手里买过来的都有合同,在丙从乙手里购买之前是乙从甲的手里买过来的,现在这个甲反倒想乙和丙要钱,说当时这块钱卖便宜了,现在不是这个价格,如果不给他15w就会去高发我家铁厂(因为铁厂多少钱都会有环境不达标),年前的时候我父亲去和甲商量,甲方表示年前给15w此事就到此为止,如果没有年后就要20w不止,不给酒一直高发我家铁厂,请问甲方的行为算敲诈勒索吗?我该用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河北省-唐山市
刑事辩护
2023-04-25 07: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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