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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事情咨询一下,兄弟两个拆迁,三套房,拆迁后老大有两个房产证(老大名字),老二有一个房产证,(老二名字),老二要求老大再把老大名的一套房给老二,经协调老大让出70%给老二,协议内容,就是老大,老二,各一套房,另一套房老大30%,老二70%,有协调人签字,但没有公证。老二既不付30%的款,也不要求出售房屋,直接要求加其名字,并要求拥有房屋70%的产权,请问合法么,老大该怎么办?

江苏省-扬州市 其他 2023-04-23 14:15:04
用户:139*****076
律师回复(3)
  • 阙彦清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3-04-23 14:16:43

    你好 具体要根据拆迁协议约定的份额确定,如果没有约定,需要根据双方协议内容确定

  • 回复于2023-04-23 14:18:06

    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不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 一般会认定属于老大对老二的个人赠与 ,但是赠与没有实际完成 ,只是双方签订了协议 ,在一定条件下 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105人

    回复于2023-04-23 15:45:32

    老大可以依据协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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