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2022年12月22日
事件说明:去年疫情,自己阳了在家休息。隔壁宾馆老板张三(化名)找我干活。我因为身体不适为由拒绝了,然后我介绍李四(化名)让他去做张三的话。张三和李四和我都认识。我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只是介绍李四让他去给张三干活。
当天中午,李四在张三家吃了饭,喝了酒。下午李四干活出了意外,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脑部受伤了。现在他家里要求赔偿。
我的疑问:请问,此次事件中,我有什么责任以及三方应该承担什么的责任。
湖北省-黄冈市
劳动争议
2023-04-18 19: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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