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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12号入职南京励与尚有限公司,做借贷电销,在完成2.28日工作结束后提出离职事宜,并在3.1日签订离职协议,工作时间17天,几乎天天无加班费加班,而且从来没有迟到早退。但当初人事说实习期工资8000+提成,但在我离职后,3.20日只收到416元薪资。我去找他们,他们说因扣除了信息费。而且,面试时说是话费公司报销,但是,我也自己垫付了200,发薪资时并未予以退还,且在职期间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据我所知,至少有4名同事与我情况一致,在离职时被扣除工资,与承诺相差甚远!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3-04-17 17:31:28
用户:130*****115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人

    回复于2023-04-17 18:47:07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72人

    回复于2023-04-17 20:11:03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有需要帮助的,您可以一对一具体咨询,也可以打电话咨询。希望能帮到您。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04-17 22:29:38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工资 支付加班费用 ,支付双休日法定假日双倍三倍工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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