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我在 19 年底上大学的时候同学说让我跟他做个兼职,当时他和我说每个月挣钱了就分给我,帮他办了一张银行卡,手机卡,(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卡,U 盾办完就都给他了)当时虽有点疑惑,但他和我说不违法,出于对他的信任,办完还是把卡给他了。之后几个月里他每个月陆续给我微信转账合计 1万零 100 元。(这些钱被我每月用于日常消费)
之后我也没有询问过他这件事,后来也没在想着这个事了,在 21 年 3 月我参军入伍,直到 22 年的 9 月份我服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找到我,说我名下一张卡流水数额巨大,而我被列入在逃嫌疑人。部队将我除名后我回到立案的当地派出所主动接受调查。(公安机关认为我有自首情
辽宁省-盘锦市
刑事辩护
2023-04-08 15: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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