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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个妹妹和男方分手,定亲时男方给了女方3.8w,2年后,其中这两年过年过节给过妹妹这边父母钱,应该有5千左右,妹妹流产2次,现在男方要分手,该怎么处理?男方要求妹妹退2w 合理吗?

湖南省-长沙市 婚姻家庭 2023-04-06 15:20:33
用户:159*****460
律师回复(8)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619人

    回复于2023-04-06 15:21:56

    太合理了 ,如果分手的话 ,应当返还43000的 ,就是38000加上5000元 ,至于你说妹妹流产 ,和男方无关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11人

    回复于2023-04-06 15:24:26

    你好,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在没结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建议双方协商。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189人

    回复于2023-04-06 15:26:24

    可以要求退款,但是流产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293人

    回复于2023-04-06 15:40:38

    你好,这个情况可以不用退还。

  • 回复于2023-04-06 16:49:10

    你好,流产了,应该给女方支付一定的费用,彩礼需要酌情返还。

  • 王卫华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04-06 21:13:11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在一起合理消费了,可以主张不需要返还的。毕竟女方流产两次费用也不少。还可以反诉主张对方支付医疗费、营养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48人

    回复于2023-04-06 21:52:2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6人

    回复于2023-04-06 22:01:35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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