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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门前道路维修:根据红头文件,村委会是作为修路主体单位,如今我户出行唯一道路有段在邻居家门前,邻居长年不在这里居住,他胡搅蛮缠就是不给修,村委会就依此为理由不修了。

江苏省-南京市 其他 2023-04-06 08:27:11
用户:150*****833
律师回复(2)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26人

    回复于2023-04-06 09:04:27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准备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的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138人

    回复于2023-04-06 09:21:59

    可以向乡政府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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