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离卡口大概还有20米到30米停的车,人下车了。吹气时人已下车,车上还有人。我媳妇在我下车后就往驾驶室爬在。可以确定的有执法记录仪以及路边监控都未拍到我下车以及开车,出发时饭店停车场监控拍到了我往车上搬酒,以及开车出停车场的视频。然后不能确定的有,当时执法记录仪拍到的是我媳妇已经爬到驾驶室坐好了还是正在爬,当时车上还有大量的酒,开封的未开封的都有。抽血时否认开车了,执法记录仪有拍到。第二天口供,警察说伪证啥的坐车人3年,口供认了。但是二次笔录警察让签的时间人不在武汉,有乘车记录。是否可以做证据不足辩护
湖北省-武汉市
刑事辩护
2023-04-03 19: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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