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我和一辆小轿车在红绿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我骑电动自行车遇绿灯正常行驶,一辆小轿车右转拐错车道,急停在我前面,我当时在车后方不足20厘米,撞上车辆,我报案以后由于路口没有探头,交警判定轿车主责,我次责,轿车方协商说帮我修车,我同意了。事后打电话发现他留的是空号。我第二天报警,警察让我去交警队,交警联系他两天才联系到家属。我进行了申诉,要求对方提供行车记录仪,交警判定他全责。如果我进行诉讼,请问他这种行为构成逃逸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浙江省-嘉兴市
交通事故
2023-04-01 2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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