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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购买的房子合同约定2020年12月31日交付,但至今未取得竣工备案相关文件。项目于2022年3月提醒业主可以领取钥匙,经过本人咨询开发商只说是领钥匙并非正式交付。在这种情况下有部分业主已经选择领取钥匙入住,本人想近期领取钥匙,但被物业告知需补交从2022年3月至今物业费,请问这类要求合法吗

河北省-石家庄市 其他 2023-03-30 08:21:59
用户:188*****725
律师回复(4)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27人

    回复于2023-03-30 08:25:00

    您好,不合法,您还没有拿到房子。

  • 回复于2023-03-30 08:30:01

    按照规定,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子,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不能仅以交钥匙作为业主交物业费的条件。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720人

    回复于2023-03-30 09:32:34

    需要了解你们的购房合同对物业费缴纳的具体约定才能判断。

  • 周敏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3-03-30 11:53:15

    没入住可以要求对方降低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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