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1年10月从上一任租客中转租门面,签合同时有房东,我 ,上任租客,上任租客需要退押金3000,房东让我直接转她。合同写明3000到期之后房东会退还,我与2022年4月转给下任租客,当时她转我3000押金,我电话和房东说到期后把押金直接退我的下任租客,房东同意,可是再22年11月份突然接到我的上任租客欠水费2800元,房东以我没有和上任租客交接清楚为由,让我缴纳2800,我拒绝,后来派出所也证明这个水费不应该由我缴纳,以为就结束了,但是今天我的下任租客让我退还押金,我打电话给房东,房东说因为水费没有缴纳清楚,要扣押金。并否认之前答应退押金给下任租客的事,我需要退押金吗?
安徽省-亳州市
合同纠纷
2023-03-23 19: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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