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本人的不同用人单位累积工作时长已超过2年,目前入职新公司,新公司告知我未曾在同一家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以及,我未能连续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因此没有年休资格。
(之前的累积2年到现在新公司入职中间有一段空白未工作时期,之前的工作有过能证明是连续满一年的,且社保有2年)
诉求: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年休假办法”条例中,工作时长满一年即可享受年休假待遇,包括不同用人单位的累积时长,这种累积时长是否包含我这种情况,我这种情况是否能符合该条件享有年休待遇,是否有详细的法律文案,麻烦解答,很重要,感谢!
湖北省-武汉市劳 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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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2023-03-21 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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