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22年10月28入职揭阳普宁一家公司人事行政文员一职,(人事部就2个人)
公司没于我签劳动合同没购买社保,填了入职登记表表底下的入职须知里写了:(经公司与入职员工协商,合同期限:从2022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止(一年),有约定合同期限为固定员工,未满合同离职,按临时员工)这条会被认可成已经签了合同吗?但是这个入职表这里没工作内容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2.这样请问我是否还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申请仲裁的话我该提供什么呢?3.另外我上网搜了有人说我的这个岗位是公司人事行政文员工作职责涵盖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所以不支持。
广东省-揭阳市
劳动争议
2023-03-19 19: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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