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金海不锈钢厂总包河北冶金建设集团电气靳飞队工作,职位,普通农民工,自2022年12月开始河北冶金建设单位靳飞队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的工资,共计八万三千八百元整,(包含帮其公司垫付工人工资五万一千元整,*总包靳飞让分包袁中相管我借钱给工人先垫付工资,我垫付了五万一千元整。(金海不锈钢是建设方,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是总包方,下面还有个分包方,分包多次催促总包要钱给工人开资,总包就是俩字没钱。我垫付的钱算不算我工资,工资不给工资钱也不给垫付农民工工资钱算不算违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3-19 1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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