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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生追我 送了手机价值差不多一万 现在告诉我当初是帮我垫付 要我还钱给他

四川省-广元市 其他 2023-03-16 10:44:48
用户:182*****606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3-03-16 10:51:32

    想还就还,不想还就不还,自愿赠予,不符合可撤销的情形。

  • 刘毅律师

    月帮助33人

    回复于2023-03-16 11:07:35

    对于这种人,就把他给你的东西都还给他,然后离他远远的,越远越好。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688人

    回复于2023-03-16 11:09:29

    属于赠与,不需要退还。

  • 回复于2023-03-16 11:19:11

    你好,你有证据证实赠与吗

  • 回复于2023-03-16 12:20:07

    垫付的购买人是你,对方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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