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企业纺织工人。进企业工作后,企业一直以1年为期连续跟她续订了7次劳动合同,第7次劳动合同的期限是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提出续签3年期的劳动合同,李某表示自己劳动合同连续签了七次,希望直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HR不同意,表示根据企业规定,合同期限只有1年、2年、3年三种,续签三年期的合同已经是最长的一种。
但她还是担心三年后合同到期,如果企业不再续签,到那时,自己已经45岁,到哪里去找工作?但HR最终还是以不能为她一个人破例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
企业可不可以拒绝和李某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何看待李某的担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劳动争议
2023-03-13 22: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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