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20年10月份在南京雨花台区购买了宋都柏悦府的期房,原定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1月份通知我们要延期,后来经过业主们判断,给出交付时间是2023年4月30日前,截止到2023年3月16日,延期交付已满90天,根据合同条款,超过90天,我可以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提出退房需求,
1,请问,是否有相关程序或者相关模板文本可用;
2,请问是否可以提出开发商赔偿从还贷开始的利息损失的要求
3,请问是否可以提出开发商赔偿我从原定交房之日起,截止退房手续办完后我的租房租金的要求
4,请问是否可以提出开发商赔偿我从原定交房之日起,截止退房手续办完后我的贷款利息的要求
江苏省-南京市
房产纠纷
2023-03-12 13: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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