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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搬离告知书 致大岭山镇南区振华路212号一楼租户: 贵、我双方于2021年10月14日签定《商铺租赁合同》,根据该《商铺租赁合同》的内容要求,大岭山镇南区振华路212号房屋的农房建设批准书于2022年11月24日下发,本人作为出租方已在2022年11月底前第一次通知承租方(以下简称“洪戊辉”):该房屋报建审批已通过,房屋需要拆建并终止合同。现就承租方洪戊辉的合同履行事宜,通知如下: 1、鉴于商铺租赁合同解除,请于收悉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立即搬离该商铺。清理本房屋内你方财物,并将房屋恢复你方接房时状态,结清水电气等费用。如发现你方对房屋造成损失的,本人必将追偿你方责任。逾期不清理的,视为

广东省-东莞市 其他 2023-02-21 13:47:11
用户:135*****084
律师回复(6)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3-02-21 13:48:26

    具体想问什么说一下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4人

    回复于2023-02-21 13:48:42

    您好,您具体是想咨询什么问题呢?

  • 回复于2023-02-21 13:50:37

    收集好证据,直接联系律师,律师可以给你详细的方案。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53人

    回复于2023-02-21 13:51:29

    您您好!需要您的事情说的想尽一些,愿意给您提供法律帮助。请完善想要咨询的问题。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3-02-21 13:55:56

    如果对方违约,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2人

    回复于2023-02-21 15:13:59

    你好!具体咨询什么问题?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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