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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已经80多岁,母亲已经去世,父亲为防范他去世后子女因房屋(产权证父亲名下)继成问题产生不和,想将房产提前过户我名下。后咨询司法公证处给的意件:因房屋属于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母亲已经过世,她的那一半产权不能买卖只能继成。另一半属于父亲的房屋财产可以通过赠予或者买卖的方式过户我名下.。后通过姐弟间协商,父亲和我的其他姐妹放弃继成我母亲那一份财产的继成,由我单独继成,并做司法公正。后到房管局办理继成和买卖手续时,工作人员说“房本是你父亲的名字只能走买卖”。请问房管局工作人员说的有法律依据吗?

河北省-廊坊市 其他 2023-02-19 16:39:40
用户:155*****055
律师回复(4)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02-19 16:43:00

    除了买卖之外 还有赠与 ,属于你父亲的那一部分 可以赠与,属于你母亲的那一部分 可以继承 ,但我劝你最好是以买卖形式 ,如果将来房子出售 ,免去个人所得税的 ,反之 如果是赠与也好 继承也好 ,将来是有个人所得税的 ,我觉得房管部门给你出的意见 还是对你有利的 ,你自己考虑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52人

    回复于2023-02-19 16:45:49

    你母亲那部分可以去法院办理继承手续再去房管部门做变更登记,你父亲那部分尽量走买卖程序,对以后出售税款有利。

  • 黄嘉玲律师

    月帮助6人

    回复于2023-02-19 21:49:02

    你好,现在你父亲还在世,可以直接订立遗嘱并公证,他还在世房子转移不是继承。

  • 吴鹏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02-20 16:19:11

    虽然房本只有您父亲的名字,但并不影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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