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5
2022年10月14号入职的,签订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中的薪资是3500块试用期三个月,10月11月12月发放的工资都是按照规定底薪发放的,合同明确了是到1月14号就会转正的(我已经问过他,我是转正了吗?他说:是的但是现在比较忙,迟点会找人事给我签转正合同)然后一月份整个月公司给我发放的工资是3000元,不仅没有转正后的工资,连试用期的工资都不到,2.8号在公司就离职了,1月15号收到的是一月的薪资,但是跟签订合同的实际工资不符合。
这种情况该怎么向公司追回属于我的工资呢?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3-02-16 1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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