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振兴驾校陈艺教练员共收取本人学费共3500元,当时称该费用考驾照全包,即包含:报名费、培训费、科目二、三适应费、考试费打证费535元、补考无忧险。自从本人考过科目一后,教练员一直对本人练车情况置之不理,甚至拒接电话(电话关机),本人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经与驾校方负责人联系,才得知他已卷款跑路,陈艺名下负责的学员多数遭遇到相似情况,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报销学员垫的付款,校方也无奈不知所措,为维护本人合法权益,现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提起诉讼,要求其退还学费35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侵权维权
2023-02-15 12: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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