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1月18日在前公司离职,并签署离职协议寄往老板所在地,其中有约定无补偿竞业协议等内容,并做视频沟通确认,等待离职协议盖章寄回我这
2月9日已于新单位入职
2月12日我就医的时候发现我的医保是暂停状态,无法报销
2月13日确认前公司社保未扣1月的款,与前公司沟通后已当日扣款,但医保得3月才能使用,本人2月需要看病买药
2月14日仍未收到离职协议,老板说我寄出的协议已找不到,要求我重新签。我要求公司为我开具不用签字,仅盖章证明我离职的离职证明,遭到拒绝。
我该如何维护我在医保和离职证明上权益。
浙江省-宁波市
劳动争议
2023-02-14 2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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