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19岁女高中生,在一家餐饮店兼职1月6号到1月12号,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是下午五点到凌晨三点,由于下班太晚路上不安全,多次向店长提出能不能换班,时间为早上十点半到晚上八点半,店长多次拒绝,说你所住的地方回家道路上黑了点,而已你有电动车有灯(我住在一个村里,凌晨下班回家路上已经没有人),就没有给我换班,我父亲在我工作期间从外地回来了,知道我下班时间是凌晨三点,多次让我跟店长提出调班。在我1月12号凌晨下班到家,知道我还没有换班,我父亲殴打了我锁我在家,让我辞职,不准我再去工作。在1月12号跟店长提出辞职,店长说:没有辞职一说,你自己完全可以自离旷工一天按三天处理。最后我没有拿到工资
广东省-湛江市
劳动争议
2023-02-04 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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