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与公司2023年1月31日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年薪是16万,月薪上半年按80%发放,下半年调整到70%,减少了10%,有五险一金,合同期满公司只提前17天通知我,且通知后这半个月还是过年,年假就是14天,期间没有办法找工作;公司计算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8100左右,前12个月含有一个半月是产假期间,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1780,公司2022年的年终一分没有发放。
请问公司具体应该怎么赔偿,是N还是N+1,是否要把剩下的年薪算上?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3-01-30 10:37:43
用户:15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