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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填了离职申请书,日期为1月6号,但我在12 月27号问能否提前办离职手续走,后因领导说不可,我又分别在30号中午和下午和领导协商,最少做到3号,现在公司领导说他叫我我最少要做到4号,然后我现在3号没去上班,没有请假,公司领导说如我不找领导说清楚原因就按旷工处理,连12月份的工资也没有,这合理合法吗?是可采取的措施吗?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3-01-03 13:38:35
用户:136*****440
律师回复(8)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9人

    回复于2023-01-03 13:39:27

    不合法,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何爱芳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3-01-03 13:40:14

    你好,不合理。不应该克扣工资。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451人

    回复于2023-01-03 13:57:03

    不合理,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87人

    回复于2023-01-03 14:03:31

    不合理,你干到哪一天就应该发哪一天的工资。

  • 回复于2023-01-03 14:29:07

    离职不需要老板同意,你只是通知他而已,该走就走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262人

    回复于2023-01-03 17:09:13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熊文会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01-03 18:47:10

    不合法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60人

    回复于2023-01-04 10:06:27

    您好!旷工不合法。应该请假。扣工资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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