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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在新百汇游泳中心办理50次游泳卡,花费1170元,现在使用了10次。后因疫情原因多次不能去游泳,现在疫情形式下,也不敢去游泳了,想要退费,对方说不仅要按48元每次收费,还要收300元违约金。在合同上并没有写违约金事项,而且疫情不可抗力是否可以作为退款原因呢,现在想让他退我1170-480=690元

山东省-济宁市 合同纠纷 2022-12-28 18:09:30
用户:130*****924
律师回复(7)
  • 回复于2022-12-28 18:22:31

    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退款。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6人

    回复于2022-12-28 18:35:18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2-12-28 18:39:23

    你好,这种情况疫情可以作为退款原因,他应该退你690

  • 回复于2022-12-28 18:57:34

    若无约定违约金,则收取违约金不合法。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49人

    回复于2022-12-28 19:23:54

    您好!疫情不能阻止去。建议您与对方协商。

  • 回复于2022-12-28 20:02:48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

  • 回复于2022-12-28 20:12:13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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