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11月10号左右因为要去蓝翔校区就读专升本辅导,于是在网上通过“安居客”租房平台与该公司业务员吴浩楠进行联系,并提出了租房意向,该业务员要求我向其支付700元订金作为租房预交费用,该费用将被作为房租于21号开始计算,他让我签订合同以生效,但我并未同意签订,要求线下当面再签订,他提出网签我也同样回绝,收据也还未签字。我于15号补齐余下的400元,但当天晚上校方说因为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不允许外住,于是我向其申请退款,但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退款,后又开始玩“失踪”不理睬我们的退款要求,也拒不回复,故本人诉求是对方退还我方700元订金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2-11-23 1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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