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通过相亲认识一个男的,在接触了解的情况下给我买了几万块钱的黄金。有自愿赠与协议。他自己觉得追不上我,又要去法院起诉我要回黄金首饰,请问我是说我们是恋爱关系,还是说我们是追求者关系对我来说更有利。

河南省-信阳市 婚姻家庭 2022-11-09 12:57:11
用户:175*****824
律师回复(8)
  • 刘均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11-09 12:58:42

    那你该退就退,,,,

  • 麻忠宏律师

    月帮助31人

    回复于2022-11-09 13:01:43

    你好,自愿赠与除非附条件,不然要不回

    律师回复2022-11-09 13:02:11
    建议退回
  • 回复于2022-11-09 13:02:05

    你好,关键是看你赠予协议是怎么约定的?如果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可以不用返还。

  • 回复于2022-11-09 13:03:34

    自愿赠与协议对你最有利。可以让他去起诉,但他要举证证明符合撤回赠与的条件。

  • 回复于2022-11-09 13:04:29

    你好,按照事实陈述,协议是赠与如何约定的

  • 孙春艳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2-11-09 13:09:54

    这两个关系都是一样的 ,不管是哪一种关系 ,对方对你的赠予 ,都是基于 追求你与你结为夫妻的前提下 ,上市了 这个前提对方就可以要求返还的 ,无论是你说的哪一种关系 都可以要求返还的 ,可以电话联系我 ,咱们加v,详细给你解答,帮你解决问题 !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17人

    回复于2022-11-09 13:13:55

    你好,自愿赠与协议发过来给我看看分析解答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8人

    回复于2022-11-09 23:04:1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5*****824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