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劳动过程,劳动时间,劳动地点于电梯搬重物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企业老板买了雇主险,没买工伤险,当事人67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当事人在医院完成了经皮椎体成形术,医疗费用暂时是由企业在垫付。但老板催促员工拿自己的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从工伤事发到现在已经有10天的时间,住院期间是由当事人儿子护理,生活费,交通费,停车费等等都是当事人自理的。
当事人的疑惑是:
1,老板要员工拿社保卡结算是何用意,这样做对当事人有何不利?
2,工伤鉴定要找什么部门,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3,如果工伤认定等级出来了可以拿到哪几项赔偿?如果工伤认定评不上等级,还可以怎样争取赔偿?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2-11-02 1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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