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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在太医堂皮肤病医院交了5次激光治疗的费用,后来只去了一次。现在因为觉得不需要做了,想要求退费,医院只肯退60%的费用,理由是:是我自己要求退费的,和医院无关,同时因为已经半年了,所以只能退60%。前期交费时,并没有说明退费需要扣40%的费用,也没有说明有时间限制。请问院方行为合理吗?是否可以要求退全款,如果院方不愿意,可以走什么方面进行投诉

江苏省-无锡市 医疗纠纷 2022-11-01 15:01:31
用户:187*****130
律师回复(3)
  • 曹磊律师

    月帮助201人

    回复于2022-11-01 15:09:37

    你好,有没有签订相应的协议呢?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用户追问2022-11-01 15:12:02
    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同时询问40%的费用消耗在哪里也说不出来,就说是因为我自己要退费,所以只能退60%。如果向卫生部门投诉的话,是直接向市卫健委进行投诉吗
    律师回复2022-11-01 15:12:38
    卫生主管部门就是卫健委,可以进行投诉的
    用户追问2022-11-01 15:18:11
    好的,谢谢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2-11-01 15:16:21

    退费肯定是可以退费的,但是要扣除你去做了一次的相应费用,应该可以退80%;如果对方不愿意退,你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 王爽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11-07 16:03:44

    您好 您这个是可以退费的 具体提起诉讼可以点击头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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