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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月24日受工伤,9月1日临汾市人社局出具了工伤认定同意书,9月24日出工伤鉴定结果和停工留薪确认,鉴定结果为工伤十级,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停工留薪期到8月24日。停工留薪通知书送到单位,单位劳资部门以疫情隔离在家不接受业务办理为由,事情拖至10月20日,劳资部门给出答复说工资只做到8月份,9月10月因为没有上班没有工资。想问一下,9月10月的工资如何争取,因为疫情原因耽误手续办理,为什么损失的是我个人?用人单位为什么不在八月24日之前通知上班?

山西省-临汾市 劳动争议 2022-10-30 18:42:41
用户:157*****072
律师回复(6)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96人

    回复于2022-10-30 18:48:35

    由用人单位承担,疫情不是长期拖延理由

  • 王卫华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10-30 21:12:06

    停工留薪只有三个月,后面没上班没办法主张的。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76人

    回复于2022-10-30 21:20:57

    你好,如果协商不一致建议立即进行劳动仲裁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653人

    回复于2022-10-30 23:45:13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回复于2022-10-31 09:30:51

    你好 疫情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 回复于2022-11-01 15:09:07

    你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迟迟不给结清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权利的救济。 第一、要确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当确认了劳动关系后,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跟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发工资。 第二、如果对于以上方式的协商不成,最好是带好相关的材料到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如果拖欠工资金额你觉得比较大的话,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进行起诉、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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