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在2022年10月15号,桥下的丁字路口,当事人骑着电动三轮车,在拐弯处向右拐弯(往东的方向)没控制好车,开到对向车道与对向的直行车辆(由东向西的车辆,车辆为本市的环卫车辆)发生碰撞,把当事人骑的电动三轮车车把撞到朝西的方向,事故现场机动车(环卫车)和电动三轮车都在机动车的车道上,方向都是向西。 电动车当事人饮酒了,问这总情况机动车有责任吗,电动车当事人伤情很重,如果电动车当事人去死,责任划分还有什么说法吗,机动车能给与那些赔偿谢谢律师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交通事故
2022-10-30 1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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