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补贴+季度绩效奖金+季度项目奖金。合同约定部分有基本工资、补 贴、季度绩效奖金。本人于2022.09.21号向公司提出离职,由于有足够的加班时间累积,次月14号离职,工资结算至10月31日,公司于10月25日发放2022年第三季度绩效奖金 +项目奖金。原本一直和我拿一样多的项目奖金的同事本次项目奖金为9000,,原本比我少 1-2000的同事本次项目奖金为8000,我本人的本次项目奖金为2000。领导以理由一我未参与某项目,理由二项目奖金除上季度工作内容结算外还包括下季度的激励。请问这些差值我可以拿的回来不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2-10-28 22: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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