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接(简称A公司)的厂房建造项目,因为我们老板的公司只是劳务公司(简称B劳务公司)没有建筑资质,无法承建,故找了一家有资质的挂靠公司(简称C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所有的供应合同由(C建筑工程公司)与参与项目建设的供应商签定.(即为厂房项目供货包含材料及设备)目前C建筑工程公司欠某一供应商货款,财务作为XX劳务公司的会计.对项目与供应商对账,供应商手上有财务结算单签名确认,现在财务被起诉了作为第二被告怎么办,财务与XX建筑公司并没有合同关系 ,只是XX劳务的会计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2-10-26 2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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