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粤1224民初864号
原告:怀集合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怀集县怀城街
道南巴(原林业车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4991E
法定代表人:蔡伟文。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高洋,男,该公司职员。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燕珊,女,该公司职员。
被告:鞠艳文,男,1995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讷河市龙河镇国庆村1组。公民身份号码:2302811
原告怀集合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公司)与被告鞠艳文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合力
广东省-肇庆市
合同纠纷
2022-10-25 09:50:23
用户:176*****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