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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有个孩子,但是和男方现在没联系,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他没有责任心没有上进心

广东省-深圳市 婚姻家庭 2022-10-22 22:49:22
用户:188*****923
律师回复(7)
  • 张朝春律师

    月帮助28人

    回复于2022-10-22 22:50:16

    双方不能协议一致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 回复于2022-10-22 22:50:55

    你好,可以帮你起诉解决,对方人是哪里的?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10人

    回复于2022-10-22 22:53:39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回复于2022-10-22 23:52:09

    可以起诉离婚,户籍在一个地方的,可以直接按照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律师回复2022-10-22 23:52:23
    具体内容可以电话沟通,一对一详细解答
  • 王卫华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2-10-23 08:23:1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起诉离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99人

    回复于2022-10-23 23:18:09

    你好,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双方的身份材料、结婚证、子女身份信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共同债务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回复于2022-10-24 15:51:38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他实在不想离婚,而你坚持一定要离,那么,就只有进行离婚诉讼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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